有些事儿,您还记得吗——
2008年12月14日,成都司机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连撞5车,造成4死1伤;2009年6月30日晚上,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包括1名孕妇);2009年8月4日,杭州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保时捷汽车超速行驶,撞死花季少女马芳芳;而马芳芳被撞的第二天,在黑龙江省鸡西市,肇事者张喜军酒后驾驶一辆路虎越野车冲进夜市,造成2人死亡、7人轻伤、16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正是这一桩桩血淋淋的案例,汇成了如此一组组冷冰冰的数据: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根据我国最高法统计,仅酒后和醉酒驾车肇事,2009年1月至8月就发生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数字是没有生命的,可是每一个数字背后那支离破碎的故事,却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我们的神经,撞击着我们的心灵。
基于酒驾所造成的巨大危害,公安部自2009年8月15日起,在全国部署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举国上下刮起了一股“严打”酒后驾驶之风,此举不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然而,一方面由于国民安全意识薄弱,交通安全道德意识不强,习惯了心存侥幸地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冒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较轻,违法成本过低,使得一些人放弃道德与法规的底线,酒酣饭饱之后照样疯狂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