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王静月 肖萍 即时播报 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但记者随机调查发现,大部分人只记得“九一八”、“七七事变”、“八一五” ,9月3日,这个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反而别人们忽略了。大多数人不理解,为何中国不以8月15日,而要将9月3日,一个似乎意义不大的日子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中国老百姓一般把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作为胜利的日子。其实,从法定的角度来说,日本投降是在9月2日。”记者采访了相关抗战史学者了解到。
据了解,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颁布停战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日本天皇广播诏书;9月2日,在美国“密苏里”号巡洋舰上,日本政府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日本无条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国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第二天,也就是9月3日,中国举国欢庆,当时的国民政府确定这一天为纪念日。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对于9月3日这个胜利日,人民政府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做出了规定。
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表《政务院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每年9月3日,全国人民应对我国军民经过伟大的八年抗日战争和苏军出兵解放东北的援助而取得对日胜利的光荣历史行为纪念。
在9月3日这一天,也曾有过大型庆祝活动。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就是为了纪念这个日子而命名的。
194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从第二年开始以每年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但战争结束后,中国很快陷入内战,所以这个日子的喜庆气氛被冲淡了许多。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每年都进行庆祝,只是在“逢十”的年份举办一些活动。1995年9月3日,适逢抗战胜利50周年纪念,江泽民等中央领导人到位于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晚上还举行了一个有很多中央领导人和抗战老兵参加的大型晚会。
“9月18日是个耻辱的日子,作为‘国耻日’是可以的,日本从这一天开始侵略中国;中国开始全面抗战的日子是7月7日。但是,与上两个日子相比,9月3日更辉煌,更值得纪念。” 社科院日本所政治室研究人员赵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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