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新报记者张敬 通讯员刘佩明即时播报 今天下午,本市召开2010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暨《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部署会议,表彰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09年天津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代表颁发了奖牌。全面部署2010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昭,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浙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奋斗目标、实现“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工作要求的关键一年,也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向全市汇报成绩的收官之年,需要全市共同努力,打好这场攻坚战。自2006年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各区县、各部委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实施,更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里规定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也是充分展示我市五年来普治工作成效的一个良好契机。要动员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振奋精神,以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各项工作,同时迎接全国的检查验收,圆满完成五年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把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向深入。要从建设“法治天津”的高度,充分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对推进依法治市、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服务和保障作用。要通过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评价工作成果,为今后新一轮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区县、各系统也要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同时,配合“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本地区、本系统“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展示我市法治建设成就。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天津实际,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此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会议要求这次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开展自查、组织检查三个阶段。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决议》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治市办根据《规划》、《决议》、《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知精神,在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天津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市委宣传部、治市办、市司法局将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区县和部委进行检查。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一定要虚心接受,认真总结,将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吸纳到今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级各类普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各部委要对《规划》、《决议》和《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在做好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准备,迎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的检查。
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从现在开始到六月中旬,从服务全市“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工作大局出发,各级普治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将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在全市集中开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努力使专项活动有特色、有新意、有亮点,积极主动创造出更多便于群众接受的宣传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更广、针对性更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取得实效。
治市办将编印《规定》解读、知识问答等有关材料,设计印制宣传册、宣传提纲、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在全市广泛发放,确保发放到社区、农村、企业等各基层单位;将《规定》纳入2010年天津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范围;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区分不同对象,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送法进学校活动,在中小学校发放宣传图片,在大中专院校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维护市容环境、依法参与城市管理的观念;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聘请有关人员编写知识竞赛问答题,组织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参加报刊、网络、现场知识竞赛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在全市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渤海早报》、《城市快报》等报刊上登载《规定》全文和解读,开展征集《规定》宣传漫画活动,在天津电台交通广播、滨海广播设置专栏节目,开通直播热线,编制播出普法短剧,在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都市报道》等栏目中举办专题节目,通过领导访谈、群众采访、咨询现场情况报道和相关法律知识介绍等形式进行宣传,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人民网、新华网、北方网直播间,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利用社区电子屏幕、广场大屏幕、路名牌、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施工围挡牌等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利用公交、地铁车载电视播出宣传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