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新报记者记者张家民 通讯员何伟即时播报 今年以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拓展检察职能,围绕和平区“十大”重点工程建设,尝试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部门派出专职驻点检察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派驻检察官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效
针对和平区“十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密度大,施工周期长特点,和平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区域经济的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发挥人才优势,改变以往单一工作模式,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关口前移,及时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部门派出驻点检察官,全程跟踪,做到“宣传、教育、预防、查处”同步,以有效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增强预防工作效果。
派驻资深检察官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造就“阳光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驻点检察官主要从退出工作一线的资深检察官中选任。他们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及较强的对外联络能力。他们的加入,解决了现有预防工作力量不足的缺陷,同时为预防犯罪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该院已先后向海河开发办、南市综合开发工程指挥部、南市拆迁指挥部和和平区房管局派出了4名驻点检察官,其中,2名为副处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为现任中层领导干部,1名为主诉检察官。
驻点检察官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彰显预防实效
该院选派的检察官在驻点单位代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权,承担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职务犯罪调研和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等职责。他们深入驻点单位,深入工程建设一线,与一线工作人员和开发商以及当地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受理举报、提出建议、化解矛盾。由于身处一线,驻点检察官能够及时把握职务犯罪的变化趋势和发案规律,及时发现驻点单位或部门在制度建设、管理体制和有效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对驻点单位或部门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隐患、特点、规律进行分析预测。在此基础上,该院结合驻点单位的具体情况、具体需求和不同特点,确定具体的职务犯罪预防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务预防工作。同时,该院还建立了“红橙黄绿”四级预警机制,驻点检察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在报请院领导同意情况下,以廉政预警提示和检察建议的方式,像“天气预报”一样,随时随地为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职务犯罪预警信息。